车,租得出,拿不回用GPS定位系统
发布日期:: 2012/1/13 作者来源:: 钱江晚报/卫通达
租赁公司以未和滕小姐签合同为由声称不承担责任,只肯协助找车
有律师认为汽车租赁公司有责,警方建议严格审查租车人
1月11日,金华读者滕小姐给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打来电话:我的车放在市区一家租赁公司出租的,可现在不仅租金拿不到,连车子都要不回来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记者核实:滕小姐的车子是两年前买的黑色现代伊兰特轿车,按照车况大概值五六万元。去年5月份,她把车放到一家名叫“金泰租赁有限公司”的汽车租赁公司出租。近段时间,滕小姐想拿回自己的车,但得到的答复是:车子被一个叫朱锦峰的男子租走了,而且已经被他恶意抵押。
这下,滕小姐急了。
车主:
租金拿不到,车去向不明
“租赁公司老板告诉我,每个月的租金是3500元,他们拿走350元左右的管理费,其余都给我。”一开始,确实如老板所说,滕小姐前后一共拿到一万元钱。“可后来就拿不到了。”
变化是从9月底开始的。滕小姐去租赁公司催租金,顺便也想把车子拿回来,“但他们说车子被一个叫朱锦峰的人租走了。”
滕小姐回忆,当时她看过租赁公司和朱锦峰签的合同,确实是到10月30日到期的。
“但他已经欠租金了,我肯定不愿意继续租给他用啊。”到了11月初,滕小姐又去租赁公司催,“可他们说,车子还是在朱锦峰手上,他们也不知道车子在哪里。”
那么,滕小姐的车到底在哪里?她手里掌握的有关车子的最新消息,是前几天的一条短信。短信上说,车子在上虞那边超速违章了。
说起这个事,她就是满肚子委屈。明明是自己的车子,现在不仅要免费给别人用,甚至连车子是好是坏都看不到。
租赁公司:
协助找车,不承担责任
带着滕小姐的疑问,记者联系了金泰租赁有限公司经理陆森。
“这个事情我也比较头疼,之前也没想到会这样。”陆森介绍,朱锦峰是5月份的时候来租车的,头几个月租金给得挺及时,“后来就开始拖了,他说自己手头经济不宽裕,要等段时间。”
对于朱锦峰,陆森也拿他没办法。“我给他打过电话,发过短信,他都说会来还的,但一直拖着。”
就在记者采访前,陆森还给朱锦峰发过短信:“他说他在出差,过段时间肯定来还。”
出租的车子要不回,陆森也是第一次碰到。要是朱锦峰一直不还车,那租赁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我们只是收取350元的管理费而已,提供滕小姐一个租车的平台。”陆森介绍,当时公司跟滕小姐并没有签过合同,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租赁公司还是会协助滕小姐找回车子,“要是真的拿不回,我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律师:
车子拿不回可向法院起诉
对于陆森的说法,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并不认同。
“只要租赁公司承认滕小姐把车子放在他们公司出租,那两者间就存在租赁关系。”陈善介绍,租赁公司承载着对滕小姐车子的管理义务,同时也有义务对租车人进行审查。
因为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把车子租给了朱锦峰,导致租金不能及时收取,车主失去对车子的控制权,这些损失,租赁公司都要承担损失赔偿。
陈善建议,滕小姐可以找租赁公司协商,要求租赁公司履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车主应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租赁公司应对租车人进行审核
滕小姐出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陈善看来,一般租赁公司里80%的车子,都是别人放在公司出租的。
这些车主,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车主都要跟租赁公司签订合同。”陈善说,合同上不仅要写明租赁期限,也要明确责任的分担,“比如出现滕小姐这样车子失踪的情况,赔偿怎么分担,都要写明。这样出现了问题,责任就很明确了。”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民警施剑,如何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他也支了几招。
“租赁公司一定要对租车人进行审核,比如身份证、驾驶证等,最好要有证件或者现金抵押,找到第三方进行担保。”施剑还建议租赁公司外租的车子上安装GPS定位,“就算对方不肯还车,至少能知道车子位置,找回来也更容易。”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