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装上GPS定位系统 先抵押再偷回涉罪 判处王晨星有期徒刑十二年
发布日期:: 2011/6/24 作者来源:: 检察日报/卫通达
装上GPS定位系统,将车子抵押出去,然后偷回来再抵押,如此循环作案。日前,经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晨星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两名涉案人也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八年。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晨星听说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先买车再抵押给别人,等钱到手了再偷回来。王晨星和朋友张金法、王峰一商量,决定先从二手车下手。
去年6月24日,王晨星买了一辆价值15万的二手轿车,并在车内隐秘位置装了GPS定位系统。4天后,王晨星等三人将车开到一二手车行,以12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赵先生。之后他们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查到车子停在一停车场内。不久,他们找到了车子,用备用钥匙驾车逃离。第一次作案轻松得手,王晨星准备以相同手段在缙云县盗回抵押给二手车行的轿车。但他们没想到,这次警察很快就找上了门。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