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下周实施 擅倒渣土最高罚10万
发布日期:: 2011/6/19 作者来源:: 楚天都市报/卫通达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下周一开始,《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擅自倒渣土最高罚款10万元。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办法》中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对无证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最高可处10万元重罚;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最高可罚5万元面对个人最高处200元的罚款。
该负责人说,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渣土运输车漏洒行为,将根据其沿路漏洒污染的路面,按每平方米50元进行处罚。同时,城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市民举报乱堆乱倒、运输污染等违规行为。
编辑观点
法律的震慑力在执行
渣土车扬尘、漏洒等“顽疾”,一段时间以来颇为市民所诟病。现在,一部针对这一乱象的地方法规即将实施,要让人们对实施的效果报以信心,关键在于将法规的条文从纸面落到实处。实际上,很多时候我们缺乏的不仅是法规条文,更多的则是让法律法规的震慑力在执行中得到体现。
当下,武汉有5000个工地同时开工,出行难在所难免。有人曾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就好像家里在装修,还要打扫干净屋子迎接客人,殊为不易。在这一背景下,只有把渣土车这类能管好、该管好的都先管好,城市大建设带来的种种不便,才更能取得市民的体谅和理解。加装GPS能有效的管理,防止擅自乱倒等违法行为.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