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专项整治工程、渣土车必须加装GPS
发布日期:: 2011/4/2 作者来源:: 新华网/卫通达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两单位联合组成工程、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
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按照整治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分工。督促各渣土运输公司对所属私自改型车辆自行恢复原状;二是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工程、渣土用车私改车型、不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遏制工程、渣土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巩固提高阶段,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工作决定采取五条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摸清渣土公司现状,建立车辆信息档案。市城管局负责全面摸清我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土方用量、用料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工程地址、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并按公司建立车辆信息档案。
二是严格城区渣土运输审批流程,规范渣土营运。城区渣土运输实行“一车一证”制。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必须持有市容和交警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方可在城区从事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市城管局机动巡查大队和行政审批科对建筑等工地现场勘验,核定土石方量、运输时间(天数)、运输车辆后填写表格——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其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进行核准——市城管局核发证件。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须按规定安装GPS监控设备,喷印所属运输企业名称和放大车牌号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对渣土运输企业在整治后仍然使用私自改型车辆从事渣土运输的,一律停止其渣土运输审批。
四是外地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宣城市场。挂靠车辆必须符合宣城市渣土运输车辆资质要求,经市容部门同意后经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合法车辆过户手续,方可准入;渣土运输企业因运输需要可以在宣城市有资质的渣土运输企业内进行车辆调配。
五是开展部门执法联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城管与交警各抽调10人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办公、联合行动。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和拖拉机等农业运输机械以及外地渣土运输车辆从事渣土、建筑材料的进行严肃查处;对私自加高车型拦板的车辆,一律扣留,强制恢复原状,按规定处罚后放行;对拼装、改装和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扣留,强制报废;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严重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进行处罚。(吕鑫、钱顺武)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