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廉政监察员制度全国推行 所有公车加装GPS
发布日期:: 2010/10/8 作者来源:: 长沙晚报/卫通达
监督卡时时敲“警钟”
一个城区法院,如何做到连续24年无人因重大违法乱纪被追究?其廉政执法举措为何频频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青睐?这和一系列制度保障有关。“我有一种紧迫感。”雨花区法院院长刘建军坦言。与该院历任院长一样,刘建军2005年上任伊始,就着手打造廉政高效法院。
2006年初,前往雨花区法院立案的当事人除领到诉讼文书外,还会收到一张《法官廉政及作风监督卡》,卡背面写着办案十大“不轨”行为:“有无接受吃喝、请钓、唱歌”、“有无接受钱物”……法院主动邀请当事人如实填选,此举开了全省先河。
刚开始,监督卡回收率低得可怜,当事人怕得罪办案法官,不敢填更不敢交。于是,法院果断决定每次在结案后,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回收,回收率果然大增。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今天,这项制度已为大家津津乐道。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年8月,该院法官及工作人员拒请吃、请娱乐590余人次。
重大环节进行廉政审查
如果说发放廉政监督卡只是小试牛刀,翌年的新举措则让该院上下“炸开了锅”。
在发放廉政监督卡的基础上,该院又推出“纪检监察适时介入审判执行工作”制度。新规定明确:办案中易发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的重大环节,必须先经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审查。所谓重大环节包括:“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拘留”、 “发放执行案款及案物”等。
“一些人抵触情绪很大,”刘建军回忆说,“不少法官认为,办案过程已有庭长、主管副院长监督把关,又何必增添新的程序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制度实行后不久,就连以前反对的法官也说,纪检监察适时介入,消除了当事人疑虑,判决结果反易被接受。仅今年前八月,该院对案款发放、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廉政谈话2000余次,没有发现法官违纪行为。
提前介入审判环节,将内部监督关口前置,这一举改变了纪检监察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推广“雨花模式”,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将该院纳入“审判流程管理调研组”成员单位,参与该项制度建设。
防腐拒变经验全国推广
2009年初,一纸通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往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应当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通知传来,雨花区法院内一片欢腾,原来由该院首创的这一经验得到了最高院肯定,并在全国推行。
雨花区法院的做法是,想方设法扩充纪检监察力量,把支部建在庭上,庭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并由支部推选作风过硬的党员担任廉政监察员,各支部相互交叉审查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执法情况。
从外部监督,到提前介入监督,再到横向交叉监督,雨花区法院编就了一张防腐拒变的立体“防护网”。但作为一院之长的刘建军仍旧头脑清醒,“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轻可剥夺财产,重可剥夺自由,没有廉洁的法官,哪有公正的司法?”
拒腐防变,教育是基础。对法官进行国情教育可谓别出心裁。近5年来,该院坚持派法官到全区71个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在今年下半年全市“五清查一打击”中,该院法官深入70多个社区,实地调查流动人口现状。“以上活动可以直接了解群众诉求和愿望,从而促进他们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刘建军说。
如今的雨花区法院已声名鹊起,国内考察团络绎不绝,英国法官访问团也不远万里前来交流。有耕耘就有收获:该院连续12年被雨花区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雨花区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