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难见真情 请拨110”
发布日期:: 2010/3/25 作者来源:: 北国网/卫通达
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从1997年成立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立足“平安沈阳建设”,瞄准“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能,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惠民”百项承诺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百项新举措,报警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全面展示了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别是2007年10月8日“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中心正式开通运行后,有效整合了公安机关指挥资源,提高了指挥效能和整体快速反应能力,满足了广大市民报警、求助及社会紧急救援需求、提高了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据统计,2007年10月8日“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中心正式开通运行以来,报警服务中心共接处警858余万次;救助群众325万余人次。
关键词一:违法犯罪举报有奖
多年来,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工作思路,立足基层,服务实战,实行“重案重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案案有奖”,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别是2008年奥运安保与2009年国庆安保期间,我局将原有的最高奖励金由15万提高到50万。并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共保沈城安宁。广大市民群众纷纷赞赏公安机关的诚信之举,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工作并受到奖励。截至目前,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8442件,网上110举报19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72人、网上逃犯64人。发放奖金37万余元。
关键词二:“12110”短信报警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有效解决“听力、语言残障人士无法用语音进行报警;外国人、外地人因语言不通无法用电话报警求助;在特定环境,遭遇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无法使用电话语音报警;其他不变使用语音报警求助、举报的紧急警情”的现实困难,2007年,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设立了短信报警服务平台,专门受理市民群众的短信报警求助。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报警渠道,更好地履行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群众的职能,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短信报警求助工作。省公安厅将短信报警受理号码统一规范为“12110”。受理手机用户的范围:省内入网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包括小灵通)、中国电信用户(在本地和省内外漫游时,电信小灵通因无法漫游仅限本地使用),外省入网的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和小灵通用户(我省的短信报警服务)目前尚无法使用。
关键词三:110报警定位辅助系统
为方便外地人报警及在复杂地区报警,有效提高出警准确率,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建立具有GPS定位功能的路灯杆报警定位辅助系统,在全市(不含四郊县)5.7万根路灯杆上张贴8位数据标识,为市民报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下一步,沈阳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延伸路灯杆辅助报警系统范围,由中心城区向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县(市)拓展,实现全市覆盖。对新增路段的路灯杆及时粘贴编码标识,对存在破损的路灯杆编码标识及时进行修缮,方便群众报警。
关键词四:义务护送大额取送款储户服务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在到金融营业网点取送款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2009年4月,沈阳市公安局从“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出发,在全社会推行110警务车为大额取送款储户提供义务护送服务,承诺凡在金融营业网点一次取送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市民个体储户(含企事业单位),可拨打110申请护送服务;对空巢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众取款可视情降低额度提供护送服务,最大限度地防止盗抢储户案件的发生,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该服务启动至今,沈阳市公安局共提供110报警取送款护送服务3440人次,取送款金额8.13亿余元。
关键词五:110接处警工作动态评议系统
为了更直接、更深入的接触群众,听取群众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最真实的评价,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2010年3月底前,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将依托沈阳市“网上公安机关”建立110接警、出警、处警评价系统即110接处警工作动态评议系统。110接处警工作动态评议系统是通过向手机报警、求助的群众发送和接收短信的方式,全方位、即时性接受群众的评判和反映各类问题、意见。群众可随时对110接警员及出处警民警的服务态度、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监督评价。对经查实违示的接警员及民警,公安机关将严肃查究,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所有使用手机向报警服务中心进行报警、求助、投诉、咨询的报警人,报警后手机会接收到一条短信——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提示:请您对刚才的110服务进行短信评议,对接警员满意或不满意,分别回复1或2;对出警民警满意或不满意,分别回复3或4。
关键词六: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998年,市政府以市长公开电话为依托,成立了市民投诉中心,沈阳市公安局市民投诉中心作为市政府投诉中心的职能机构,主要受理省厅指挥中心转交、省厅96110专线转交、市政府投诉中心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交、市政府民心网转交、市局投诉中心全市公开投诉电话2282644和警风热线电话23835121、市局110报警服务中心、网上110以及信件等其它渠道的市民监督投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110报警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安局“警风热线”和沈阳市“网上公安机关”局长信箱24小时接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对于每一件市民投诉,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市局受理的市民投诉,查处了公安机关内部一些违法违纪现象,并承担了大量的法律咨询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认可和广大市民的好评。同时,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加强对接处警工作的全程监控,严格落实处警反馈制度和回访报警人制度,对发现的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接处警工作质量。
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沈阳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祝愿全市人民群众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如既往关爱110、理解110、支持110,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